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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5/12/2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林歷賢先生
聯絡電話
(02) 89699596 # 502
傳真號碼
(02) 8969940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51123-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6年新北市新店溪兩岸、汐止基隆河及大漢溪兩岸(南區)高灘地流動廁所租賃及清潔維護工作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11/30 10:10
原公告日期
105/11/2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2.25.1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2,668,864元
貳佰陸拾陸萬捌仟捌佰陸拾肆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0292232
 廠商名稱
威通環保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南京西路5之1號9樓之3
 廠商電話
(02) 26807786
 決標金額
11,500,000元
壹佰伍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6/01/01 - 106/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42678518
 廠商名稱
傑揚環保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6年新北市新店溪兩岸、汐止基隆河及大漢溪兩岸(南區)高灘地流動廁所租賃及清潔維護工作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威通環保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483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2,036,387元
貳佰零參萬陸仟參佰捌拾柒元
  決標金額
11,500,000元
壹佰伍拾萬元
  底價金額
11,500,000元
壹佰伍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1,500,000元
壹佰伍拾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傑揚環保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經出席委員評選後未達及格分數。
  標價偏低理由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441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1
蔡詩偉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
2
黃耀輝
國立臺灣大學教授
3
洪榮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顧問
4
黃獻平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副教授
5
蔡文中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股長
6
傅墩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副總工程司
7
陳勝松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總工程司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12/16
決標公告日期
105/12/22
契約編號
未編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1,500,000元
壹佰伍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1,500,000元
壹佰伍拾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之屬開口契約,依招標文件約定採購總金額上限為12,668,864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採購上限金額做為契約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25.1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預算尚未全數完成立法程序,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6月30日止;本案依洽辦機關105年12月14日第1053084861號簽表示,惟因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且尚可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規定「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故本案可先行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