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採購預算: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3萬元正(第一期,109年);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第二期,110年,預算上限為新臺幣93萬元正;第三期,111年,預算上限為新臺幣93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含後續擴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79萬元正。 (三)前開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後續擴充: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 (一)擴充期間為:2年。 (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86萬元正。 (三)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四)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三、本案決標金額為新臺幣87萬4,000元正(含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