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者: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鎮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本分公司工程處工務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三、親領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止,每日下午4時30分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管理科繳款後,憑發票至工程處採購科洽領。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2.pcc.gov.tw。 五、標售文件購買或及有問題 請洽:04-26642615 洪先生,安裝說明及查看場地 請洽04-26642659 梁先生。 六、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登記為機電工程業(E6)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以上投入標封) (5)授權書。(可當場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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