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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108/07/2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9.68
機關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4 雲林縣 四湖鄉 中山西路44號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聯絡電話
(05) 7876863 # 123
傳真號碼
(05) 787426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8KK04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新庄公墓公墓公園化暨環境影響評估計畫之108年第3-4季環境監測」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8/07/10 10:00
原公告日期
108/07/0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29,000元
貳萬玖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雲林縣-四湖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9307575
 廠商名稱
台和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自由三路540巷6弄8號
 廠商電話
(07) 33890911
 決標金額
328,650元
貳萬捌仟陸佰伍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8/07/15 - 109/03/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4720147
 廠商名稱
環青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8073637
 廠商名稱
澔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新庄公墓公墓公園化暨環境影響評估計畫之108年第3-4季環境監測」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台和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28,650元
貳萬捌仟陸佰伍拾元
  決標金額
328,650元
貳萬捌仟陸佰伍拾元
  底價金額
420,000元
貳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28,650元
貳萬捌仟陸佰伍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環青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38,830元
參萬捌仟捌佰參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澔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8/07/15
決標公告日期
108/07/23
契約編號
(108)四鄉民字第KK04號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420,000元
貳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328,650元
貳萬捌仟陸佰伍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9.68
機關名稱: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附加說明
本勞務採購案於民國108年7月10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原最低標廠商「台和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投標總標價計新台幣叁拾貳萬捌仟陸佰伍拾元整,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但在底價百分之七十以上,該公司於民國108年07月11日和字第1080711001號函提出書面說明,承諾願意承攬本案,絕無降低品質並誠信履約責任,經本所業務單位評估廠商提出之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第一款決標於該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