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針對「主館帷幕設施維護工程」新增工作項目,如A樓梯天井露臺維護工程,爰辦理第二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屬未能預見,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且追加部份仍與主工程施作進度相關,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川力營造有限公司」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變更部分追加累計金額為新臺幣190萬5,842元正(第1次變更追加113萬元+第2次變更追加77萬5,842元),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計新臺幣456萬8,500元);綜上,本次變更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三、原契約(YCM1071216)金額為新臺幣913萬7,000元,第1次契約變更(YCM1080507)後契約總價為新臺幣1,015萬9,032元,本次變更增加經費預算為加帳新臺幣77萬5,842元,減帳共新臺幣0元,本次變更之「變更部分累計金額」為新臺幣201萬3,810元(第1次變更部分累計金額123萬7,968元+第2次變更部分累計金額77萬5,842元),因該金額已達公告金額,爰依據「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二規定辦理契約變更,並由本館自行核准。新增契約項目部份已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辦理限制性招標及議價。 四、於108年6月19日(星期三) 下午3時30分時辦理議價,「川力營造有限公司」第2次減價格後之標價為新臺幣77萬元正,平本館底價,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決標(本館底價為新臺幣77萬元正)。 五、原契約(YCM1071216)金額為新臺幣913萬7,000元,第1次契約變更(YCM1080507)後契約總價為新臺幣1,015萬9,032元,本次變更加帳部分共新臺幣77萬元,減帳0元,第二次變更(YCM1080619-1)後,契約金額為新臺幣1,092萬9,032元。 六、本公告之「履約起迄日期」係為預估,依原契約規定,本契約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工作天竣工;依設計監造單位估算工期,本次契約變更追加工期14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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