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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8/05/15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 85906563
傳真號碼
(02) 8590605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M08D121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4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8年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8/05/06 10:00
原公告日期
108/04/2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0元
零元
預算金額為 0 原因: 本案應支付得標廠商之保險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基隆市-全區,新北市-全區,宜蘭縣-全區,新竹市,新竹縣-全區,桃園市-全區,苗栗縣-全區,臺中市-全區,彰化縣-全區,南投縣-全區,嘉義市,嘉義縣-全區,雲林縣-全區,臺南市-全區,高雄市-全區,屏東縣-全區,臺東縣-全區,花蓮縣-全區,金門縣-全區,澎湖縣-全區,連江縣-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03435009
 廠商名稱
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松江路126號13樓
 廠商電話
(02) 21815000
 決標金額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8/05/13 - 109/05/12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922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10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8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03458403
 廠商名稱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07192904
 廠商名稱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8年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決標金額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底價金額
4,350,000元
參拾伍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4,275,000元
貳拾柒萬伍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217,500元
貳拾壹萬柒仟伍佰元
  未得標原因
規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8/05/13
決標公告日期
108/05/15
契約編號
M08D1212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4,350,000元
參拾伍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700,000元
柒拾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案採單價計算法,每人1年保險費之決標單價為360元整,另預估投保人數為7,500人,故決標金額為270萬元整(即決標單價360元*預估投保人數7,500人)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
附加說明
1.原最低標廠商「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報價(單價)新臺幣(以下同)360元整/每人年保險費,進入底價惟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恐影響履約品質之虞,爰依「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執行程序」項次五之執行程序規定,請該廠商於108年5月6日下午5時30分前向本部提出「廠商低投標價理由說明書」,俟經機關評估後再行決定辦理後續事宜,本案經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
2.次查該廠商所提之「廠商低投標價理由說明書」內容,經請購單位(社工司)審查結果認為其說明尚屬合理,無需通知其提出差額保證金,擬照價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於108年5月13日簽准同意照價決標,本案決標金額為360元整/每人年保險費,另底價金額為580元整/每人年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