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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8/02/11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8.74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247 新北市 蘆洲區 民族路四八八號
聯絡人
吳芝美
聯絡電話
(02) 22838815 # 831
傳真號碼
(02) 2289127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80129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第五棟含側棟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其他裝修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8/01/29 09:00
原公告日期
108/01/1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6,128,266元
壹拾貳萬捌仟貳佰陸拾陸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6,128,266元

壹拾貳萬捌仟貳佰陸拾陸元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蘆洲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6714600
 廠商名稱
有興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34 桃園市 八德區 東勇街560巷1弄21號
 廠商電話
(03) 3318816
 決標金額
5,559,900元
伍拾伍萬玖仟玖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8/01/29 - 108/08/2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2636386
 廠商名稱
辰松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6550254
 廠商名稱
地一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第五棟含側棟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有興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559,900元
伍拾伍萬玖仟玖佰元
  決標金額
5,559,900元
伍拾伍萬玖仟玖佰元
  底價金額
5,955,640元
玖拾伍萬伍仟陸佰肆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559,900元
伍拾伍萬玖仟玖佰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辰松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758,633元
柒拾伍萬捌仟陸佰參拾參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地一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740,000元
柒拾肆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8/01/29
決標公告日期
108/02/11
契約編號
108012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5,955,640元
玖拾伍萬伍仟陸佰肆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559,900元
伍拾伍萬玖仟玖佰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8.74
機關名稱: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1.本案工程預定施工範圍目前仍使用中,補強工程必須配合校務運作施工完成,且施工方式、材料機械之進出方式、時間及動線以不影響原有建物安全為前提。本案以本校水湳街後門為進出動線,施做時請考量機具進出,避免破壞校園環境及設施。
2.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43266號函核定之「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第5點第2款第1目規定略以:施工單位於補強工程決標後,應派遣工地主管或品管人員參加教育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單位舉辦之「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廠商講習會」並取得研習證書。已取得前述研習證書且於有效期限內者,得免參加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