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至截止收件日108年1月7日17時00分止,計3家廠商投標:「博市企業有限公司(下同)、葉氏實業有限公司(下同)、鎮世電機技師事務所(下同)」。 二、108年1月8日10時00分辦理開標。 三、開標前審查:有效標3家,無效標0家。 四、文件審查:合格廠商2家(博市企業有限公司、鎮世電機技師事務所)、不合格廠商1家(葉氏實業有限公司-無標單資料:依投標須知/八十二條/(二)其他/3/(1)價格專用標封:價格專用標封:標單(包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頁(正本)、投標標價清單(正本)放入價格專用標封內)。(未放入上述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五、通知合格廠商:博市企業有限公司、鎮世電機技師事務所,於108/1/9上午10:00到站辦理 (服務建議書含簡報)評選作業。 六、108年1月9日上午10:00辦理(服務建議書含簡報)評選作業。 七、文件審查合格廠商計2家:博市企業有限公司、鎮世電機技師事務所到站評選,(評選前查詢均非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 八、評選結果(服務建議書含簡報):本案經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博市企業有限公司,平均得分82.4分」,「鎮世電機技師事務所,平均得分81.6分」均達75分以上合格,評定投標廠「博市企業有限公司」為序位第一優勝廠商,並經出席委員半數通過同意。 九、108年1月10日下午16:20經簽奉鈞長核定投標廠商「博市企業有限公司」為序位第一優勝廠商;並通知序位第一優勝廠商,於108/1/10下午14:00到站辦理議約程序。 十、108年1月10日下午14時00分與核定優勝第1名廠商「博市企業有限公司」辦理議約(議約前查詢非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 十一、標價:廠商「招標投標與契約文件」投標總標價,依招標文件規定採固定費率: 費率為「航廈消防設施整修工程」建造費 (規劃設計費:建造費(500萬以下部分×5.9%+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5.6%)、監造費:建造費(500萬以下部分×4.6%+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4.4%)。 十二、議約: (一)日後主案工程相關竣工圖檔(CAD.PDF等),由廠商免費協助建入本站圖資訊統。 (二)初設、細設及每7日1次施工會議,主辦技師需親自到場辦理。 (三)日後主案工程招標,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主辦技師免費聘任為審查委員(可支領交通費),出席審查會議。 (四)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無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主持人依議約結果及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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