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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8/01/0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3.3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民權東路6段101號
聯絡人
王智正
聯絡電話
(02) 27909716 # 1106
傳真號碼
(02) 8792478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NPD10801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內湖分局暨各所隊108年至109年度列管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與駐地監視系統各項設備採購(預約式)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12/18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12/10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18,400元
壹萬捌仟肆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內湖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分局採用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函頒契約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3121382
 廠商名稱
兆鴻數位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南京西路1之1號6樓
 廠商電話
(02) 28236876
 決標金額
386,719元
捌萬陸仟柒佰壹拾玖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8/01/01 - 109/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7767977
 廠商名稱
歐鎂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4249375
 廠商名稱
鼎順電腦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內湖分局暨各所隊108年至109年度列管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與駐地監視系統各項設備採購(預約式)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兆鴻數位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86,719元
捌萬陸仟柒佰壹拾玖元
  決標金額
386,719元
捌萬陸仟柒佰壹拾玖元
  底價金額
714,878元
壹萬肆仟捌佰柒拾捌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86,719元
捌萬陸仟柒佰壹拾玖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歐鎂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44,400元
肆萬肆仟肆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鼎順電腦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445,320元
肆萬伍仟參佰貳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12/28
決標公告日期
108/01/07
契約編號
NPD1080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714,878元
壹萬肆仟捌佰柒拾捌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386,719元
捌萬陸仟柒佰壹拾玖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本案最低投標價廠商「兆鴻數位有限公司」遞交「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說明:「該公司並非無經驗新公司,該公司也承攬本分局104年至105年、106至107年度監視系統設備(預約式)採購案,本次標價係依據往例得標價格,評估後所做決定,並將原物料調降回饋老客戶之成本上,並保證不會降低採購品質,並會誠信履行契約。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3.35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07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計有歐鎂股份有限公司、鼎順電腦有限公司及兆鴻數位有限公司等3家廠商參加投標,經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本分局4樓小會議室召開第1次公開取得會議,經審標結果歐鎂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而後續開價格標,以廠商「兆鴻數位有限公司」標價新臺幣(以下同)38萬6,719元最低,囿於該廠商標價低於本案核定底價百分之八十,且低於「判斷基準之80%(47萬7,414元)」,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規定,由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並請最低標廠商「兆鴻數位有限公司」於107年12月21日17時前提出書面說明,以供本分局審酌其標價之合理與否。
二、本案最低投標價廠商「兆鴻數位有限公司」已於限期內(107年12月19日)遞交「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經本分局審酌該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結果,投標價新臺幣38萬6,719元尚屬合理範圍內,亦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等疑慮,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機關執行程序一,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