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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12/2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25.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 89699596 # 519
傳真號碼
(02) 8969940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71123A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11/23 10:20
原公告日期
107/11/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5,906,185元
玖拾萬零陸仟壹佰捌拾伍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66308748
 廠商名稱
育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中山路2段64巷16弄14之1號
 廠商電話
(02) 82615705
 決標金額
5,905,200元
玖拾萬零伍仟貳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8/01/01 - 108/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育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905,200元
玖拾萬零伍仟貳佰元
  決標金額
5,905,200元
玖拾萬零伍仟貳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905,200元
玖拾萬零伍仟貳佰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1
陳世浩
臺北市政府參議
2
楊明祥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處長
3
張壽文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專門委員
4
蔡逸懷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技正
5
黃建智
正工程司
6
王文立
隊長
7
陳萬成
總工程司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12/25
決標公告日期
107/12/27
契約編號
高字第108020號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總決標金額
5,905,200元
玖拾萬零伍仟貳佰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
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該額度將不大於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且該額度將於預算確定後註記於決標公告。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25.1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預算尚未全數完成立法程序,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8年6月30日止;預算尚未全數完成立法程序部分,已於107年12月25日簽請主管同意決標,惟未來預算支應情形在尚未獲得本府108年度預算核定函前,本案支應數不超過去年執行數。倘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