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 (一)邀請卡之規格、數量、完成日期調整、 (二)專刊調整封面、封底之印刷紙質,增加燙色、網版等印製工法,並調整內文印刷頁數及印刷紙質、 (三)刪除「動畫」製作項目; 故辦理第四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採購項目邀請卡及專刊均為展覽文宣設計之延伸,故須向原供應廠商「也樂設計有限公司」採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7萬2,850元正;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8萬9,850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16萬2,700元正,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核准規定。屬原契約項目部份依原契約單價辦理;加帳金額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屬小額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逕洽廠商採購,不另行議價。 四、本案原契約(案號:YCM1060328)金額為58萬5,900元正,第一次及第二次契約變更未涉及加減價,第三次契約變更(案號:YCM1070626)後金額為新臺幣98萬2,900元正,第四次契約變更(案號:YCM107297)後金額為新臺幣96萬5,900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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