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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09/05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7
機關名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單位名稱
環境控制組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聯絡人
彭婉蒂
聯絡電話
(02) 89127890 # 221
傳真號碼
(02) 8912783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715d0026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所本部玻璃隔熱膜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8/31 10:30
原公告日期
107/08/2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892,000元
玖萬貳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新店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4528622
 廠商名稱
連盈隔熱紙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833 高雄市 鳥松區 美勝二街85號
 廠商電話
(07) 7354486
 決標金額
562,106元
陸萬貳仟壹佰零陸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9/03 - 107/11/0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05002392
 廠商名稱
昇華玻璃隔熱片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92883520
 廠商名稱
宏陽隔熱紙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所本部玻璃隔熱膜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連盈隔熱紙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62,106元
陸萬貳仟壹佰零陸元
  決標金額
562,106元
陸萬貳仟壹佰零陸元
  底價金額
858,000元
伍萬捌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62,106元
陸萬貳仟壹佰零陸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昇華玻璃隔熱片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86,545元
捌萬陸仟伍佰肆拾伍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宏陽隔熱紙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23,909元
貳萬參仟玖佰零玖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9/03
決標公告日期
107/09/05
契約編號
10715d0026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858,000元
伍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62,106元
陸萬貳仟壹佰零陸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投標時檢附之測試報告及規格型錄均符合規定。
2.承攬眾多政府機關隔熱膜採購案,經驗豐富。
3.隔熱膜來源係直接進口,非向經銷商購買,可減少整體成本。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7
機關名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附加說明
1.本案原於107年8月31日辦理第1次開標,投標廠商連盈隔熱紙有限公司報價含稅新臺幣(以下同) 562,106元整,昇華玻璃隔熱片行報價含稅586,545元整,宏陽隔熱紙行報價含稅623,909元整,以連盈隔熱紙有限公司報價最低,且低於本所底價858,000元整之70%,該公司報價經業務單位審核認為不合理,主持人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宣布保留決標,並請廠商於107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提出書面說明,送請業務單位審核。
2.連盈隔熱紙有限公司業於上開期限前(107年8月31日)提出書面說明,並經業務單位於107年9月3日審核認為該說明尚屬合理,主持人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宣布本案決標,決標日期為10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