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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08/2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94.20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機關地址
266 宜蘭縣 三星鄉 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聯絡人
李宗憲
聯絡電話
(03) 9894166 # 296
傳真號碼
(03) 9895161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P1041001-5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擴建案-建築工程第五次變更設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5/22 10:3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YP1041001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872,884元
柒萬貳仟捌佰捌拾肆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宜蘭縣-三星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64880683
 廠商名稱
寶柏森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甲H字第A04840-000號
 廠商地址
244 新北市 林口區 南勢二街72號
 廠商電話
(02) 0226006575
 決標金額
817,588元
壹萬柒仟伍佰捌拾捌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5/23 - 107/09/19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擴建案-建築工程第五次變更設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寶柏森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869,341元
陸萬玖仟參佰肆拾壹元
  決標金額
817,588元
壹萬柒仟伍佰捌拾捌元
  底價金額
818,267元
壹萬捌仟貳佰陸拾柒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817,588元
壹萬柒仟伍佰捌拾捌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5/22
決標公告日期
107/08/22
契約編號
YP1041001-5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818,267元
壹萬捌仟貳佰陸拾柒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817,588元
壹萬柒仟伍佰捌拾捌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契約所附供廠商投標用之工程數量清單,其數量為估計數,除另有規定者外,不應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須供應或施作之實際數量。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1.94.20
機關名稱: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附加說明
一、本案原於107年5月22日開標(一)建照變更:直接工程費(需議價部分)廠商投標價超過本項次預算價,由主持人宣布廢標。其餘變更工項(含展延工期120日)均按建築工程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完成議價及加減帳。

二、本案建照變更需議價部分,因廠商投標價超過預算價而廢標,但雙方確定辦理契約變更,其新增項目或數量尚未經議價程序議定單價,爰依契約第5條(一) 2.(5)規定,得按機關核定此一項目之預算單價,以80%估驗計價給付估驗款,並於議定工期120日(107年9月19日)內完成議價,因本案需先試開挖及配合現地釋疑修正圖說施作,經專案管理公司函復仍以原議價條件辦理第2次議價。

三、本案於107年7月27日辦理第2次議價,經參考廠商報價訂定底價,廠商第3次減價已進入底價,由主持人宣布決標(第2次議價決標日為107年7月27日)。

四、本案變更後契約條款不變,其他事項依原案契約及本案第1次議價之相關規定辦理。

(一)建照變更:直接工程費(需議價部分)廠商報價6,257,400元整,已進入底價(底價6,258,000元整)由主持人宣布決標。

(二)建照變更:直接工程費(無需議價部分) 雙方同意依107年5月16日宜監總字第10704007120號函所述工項/價金辦理加減帳(加帳2,389,056元,減帳-7,153,806元,凈減金額-4,764,750元)。

(三)情事變更:
1.直接工程費(需議價部分)廠商投標價569,800元整,經參考廠商報價訂定底價,廠商第3次減價,同意依底價承攬(底價541,000元整)決標。
2.直接工程費(無需議價部分) 雙方同意依107年5月16日宜監總字第10704007120號函所述工項/價金辦理加減帳(加帳910,999元,減帳-96,129元,凈加金額814,870元)。

(四)原契約數量變更:直接工程費(無需議價部分) 雙方同意依107年5月16日宜監總字第10704007120號函所述工項/價金辦理加減帳(直接工程費:加帳9,813,482元,減帳-11,939,173元,凈減金額-2,125,691元)。

(五)總計加帳部分(含新增項目)22,522,273元整;減帳金額-21,704,685元整;合計淨加/減金額817,588元整(均含品管及利潤、稅金等依比例換算)。

(六)本案變更後契約條款不變,契約價金(含建築工程截至第23期估驗物價調整款)調整為357,855,676元整(原契約價金354,021,488元(計算至第4次變更)+淨加/減金額為817,588元整+累計物價調整款為3,016,600元整,第1次至第5次變更累計金額為154,394,834元)其他事項依原契約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