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為財物採購未達公告金額之第1次公開取得企劃書招標,業務單位(住宅處)業於107.06.05奉核依採購法第49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該辦法第3條辦理,屆時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在案。 2.於107年6月14日截止收件計有2家廠商投標廠商(巨蛋展覽股份有限公司、歡樂塢有限公司),於107年6月15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議,通過資格審在案。 3.依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優勝者辦理議價,於107年6月20日召開評審委員會議,本案有2家參評廠商,其評審結果:編號1巨蛋展覽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0.4/序位合計值為14、廠商編號2歡樂塢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3/序位合計值為7;廠商編號2歡樂塢有限公司其序位合計值最低,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且標價合理,無浪費公帑情形,經評審委員過半數決議:序位第一之歡樂塢有限公司為第1名優勝廠商,取得議價權。 4、評審主持人當場宣佈評審結果,其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辦理,本案107.6.28依程序核定另行通知投標廠商評審結果。 5、本案減價次數以3次為原則。 6、於107年7月4日上午10時00分辦理議價,歡樂塢有限公司標價(經第1次減價)新台幣290000元(願以底價承攬),且在底價新台幣290000元以內,並無標價偏低情形,由主持人宣布決標,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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