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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07/0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32
機關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劉金富
聯絡電話
(02) 23483456 # 3137
傳真號碼
(02) 2383151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A107-041-00H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自動櫃員機委託管理服務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6/29 14:00
原公告日期
107/06/2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地點(含地區)
其他-其他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97290477
 廠商名稱
聯安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行愛路128號5樓
 廠商電話
(02) 77199888
 決標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7/16 - 109/07/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自動櫃員機委託管理服務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聯安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決標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底價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6/29
決標公告日期
107/07/02
契約編號
A107-041-00H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1,071,140元
壹佰零柒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7.32
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說明
該案為單價決標及決標金額預估條件估算如下:

臺灣土地銀行自動櫃員機委託管理服務價格計算表 單位:元

本案預估2年所需採購金額62,013,700元:第1年服務費(A)30,367,612元+第2年服務費(H)30,703,528元+延長履約期限(15天)942,560元

一、 第1年服務費(台數271計算)(B+C):---------------(A)30,367,612元
(一) 每台每月出勤5次
每台單價8,600×271台×12月-----------------------(B)27,967,200元
(二) 非常態性之服務預估金額(D+E+F+G)------------(C)2,400,412元
1. 每月約20%出勤超過5次(預估以2次計):
每台單價8,600×2/5×271台×20%×12月----------- (D)2,237,376元
2. 每月會同服務事項,超過0.5小時按每台之包月服務費十分之一
計價收費(預估約5%):
每台單價8,600×1/10×271台×5%×12月------------(E)139,836元
3. 颱風及其他天災需緊急卸鈔時,其出勤服務費每次按每台之包月
服務費五分之一計價收費(預估以10次):
每台單價8,600×1/5×10--------------------------(F)17,200 元
4. 假日、春節等約定補鈔出勤服務(包月記錄一次),每趟加收600
元(含稅)(預估10次):
600元×10 -------------------------------(G)6,000元

二、 第2年服務費(台數274計算)(I+J):---------------(H)30,703,528元
(一) 每台每月出勤5次
每台單價8,600×274台×12月-----------------------(I)28,276,800元
(二) 非常態性之服務預估金額(K+L+M+N)------------(J)2,426,728元
1. 每月約20%出勤超過5次(預估以2次計):
每台單價8,600×2/5×274台×20%×12月----------- (K)2,262,144元
2. 每月會同服務事項,超過0.5小時按每台之包月服務費十分之一
計價收費(預估約5%):
每台單價8,600×1/10×274台×5%×12月------------(L)141,384元
3. 颱風及其他天災需緊急卸鈔時,其出勤服務費每次按每台之包月
服務費五分之一計價收費(預估以10次):
每台單價8,600×1/5×10--------------------------(M)17,200 元
4. 假日、春節等約定補鈔出勤服務(包月記錄一次),每趟加收600
元(含稅)(預估10次):
600元×10 -------------------------------(N)6,000元

三、依管理服務書第十條交接事宜之規範「契約屆期前如仍未確定新承做廠商或配合機關與新承做廠商辦理交接事宜,則機關得視業務需要以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15天,交接當日不計出勤服務費用,該延長期間每次服務費按原契約每台之包月服務費5分之1計價收費」。
274台×出勤2次×每次1,720元=942,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