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於本(107)年5月10日上午10時假本院復建科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投標廠商共計3家(1號-味龍商行、2號-億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號-宏鑫食品有限公司,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3家,經資格審查後,資格審查皆合格。 二、續開價格標,1號-味龍商行報價新台幣1,020元、2號-億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1,025元、3號-宏鑫食品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1,120元,3家廠商均進入底價,1號廠商報價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由開標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1號廠商於107年5月11日中午12時前提出說明並宣布保留決標。 三、本案於本(107)年5月10日經廠商提出說明:本案經使用單位確認本案廠商所提說明,基於誠信經營理念及永續經營態度,更加注意每一採購案的品質要求,符合需求單位規定,公司所經營之各大廠商品,皆由生產廠商直接供應,不再經由盤商,所取得之經銷價格皆低於其他通路商,更以大批進貨,現金交易來降低成本,另近期台灣氣候穩定,稻殼產量增加,進口米配額提高,市場白米銷售量逐漸下滑,導致白米價格持續下跌,又以3家廠商投標價格來看,公司標價實屬反應成本,且若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故廠商所提說明合理。擬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第一條規定:最低標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並簽核通過。 四、本案於本(107)年5月29日上午10時,由開標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照價決標於1號廠商味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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