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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05/1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單位名稱
保育課
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佳安路2號
聯絡人
蕭安佑
聯絡電話
(03) 4712001 # 610
傳真號碼
(03) 471197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NB107A07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石門水庫集水區義興防砂壩淤積清除作業(第十二期)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5/02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04/1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1,651,489元
壹佰陸拾伍萬壹仟肆佰捌拾玖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復興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4523048
 廠商名稱
致懋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I00253
 廠商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里經國路9號14樓之2
 廠商電話
(03) 3807076
 決標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6/01 - 108/04/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4923157
 廠商名稱
聚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2761341
 廠商名稱
鑫弘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石門水庫集水區義興防砂壩淤積清除作業(第十二期)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致懋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決標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底價金額
15,404,300元
伍佰肆拾萬零肆仟參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聚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7,321,192元
柒佰參拾貳萬壹仟壹佰玖拾貳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鑫弘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0,880,000元
零捌拾捌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5/09
決標公告日期
107/05/16
契約編號
NB107A07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15,404,300元
伍佰肆拾萬零肆仟參佰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廠商函文表示因施工作業之挖土機等為自有機具,可大幅節省成本,且該廠商為義興防砂壩淤積清除作業(第十、十一期)廠商,經查配合度尚可,清淤作業方式及工地環境尚稱熟悉,故說明尚屬合理。
2.編列採工程會資料庫網站之市場單價,底價係參考預算,故皆為一般市場行情,非底價偏高之情形。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3.20.1
機關名稱: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一、項目及數量摘要:(請參閱詳細價目表)
1. 淤積物清除挖裝費(含裝車) 60萬公噸
2. 暫時堆置區挖裝費(含土頭、土尾及重車載運) 10萬公噸
3. 專用道路維護修復(瀝青鋪設) 2,000平方公尺
二、決標經過:
1.最低標廠商因總標價有偏低顯不合理、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宣布保留,依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於107年05月03日以局函通知廠商限期於107年05月04日17時前提出書面說明。
2.廠商於107年05月03日提出書面說明(5月4日到局),經審核:認為該說明經評估說明尚屬合理,並經檢討原編預算尚無預算偏高致底價偏高情形,經機關首長授權人員107年05月09日核定: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執行程序第五項第一款規定「最低標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並以機關首長授權人員核定日(107年05月09日)為決標日。
三、開工日期由機關另以書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