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7/04/1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53
機關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4 澎湖縣 白沙鄉 赤崁村366號
聯絡人
葉俊麟
聯絡電話
(06) 9931001 # 141
傳真號碼
(06) 993103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BS107-001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7年度白沙鄉農路兩側銀合歡及雜草清除採購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4/12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04/0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50,000元
伍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76.56.29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250,000元

伍萬元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澎湖縣-白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7933117
 廠商名稱
辰奕企業社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朝陽里文林街1巷13號1樓
 廠商電話
(06) 9271330
 決標金額
170,000元
柒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4/20 - 107/12/2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47749631
 廠商名稱
大鵬工程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47752662
 廠商名稱
優盈企業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7年度白沙鄉農路兩側銀合歡及雜草清除採購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辰奕企業社
  決標單價
8.5元
捌點伍元
  預估需求數量
20000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70,000元
柒萬元
  決標金額
170,000元
柒萬元
  底價金額
240,000元
肆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70,000元
柒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大鵬工程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90,000元
玖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優盈企業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17,000元
壹萬柒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4/12
決標公告日期
107/04/17
契約編號
BS107-00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40,000元
肆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70,000元
柒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履約數量20000平方公尺為預估數量,實際數量依實際決標金額每平方公尺8.5元及預算金額250000元整來決定之,實際數量為(250000/8.5)=29411.76平方公尺。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本公司自有機械設備及人力,足以應付本工程所需。
2.本公司員工採日薪制,成本上能控制。
3.依材料商報價尚符。
4.機械員工自有且經驗專業,能更有效率實施完成交代所需之任務,不會
降低施作品質。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6.53
機關名稱: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附加說明
1.本案於107年4月12日上午10時開標,共計3家廠商投標,皆符合招標文件
規定,本案底價為每平方公尺12元,由辰奕企業社以標價每平方公尺8.5
元整為最低標,因低於底價80%,且廠商未到場參與開標,主持人當場
宣布保留決標,待有決標時以保留決標日為決標日。
2.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認為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偏低於訂有底價之
採購,總標價低於底價80%者(8.5/12=70.83%)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
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
3. 廠商於107/4/12當日所送低投標價理由書經本所審核後無附加說明2之疑慮, 同意決標於辰奕企業行並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