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於103年8月5日開標,共有3家廠商投標.審查結果3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1090000元)及富聆股份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1090000元)等2家廠商為最低標價廠商,且標價相同,經第一次比價,結果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1030000元)及富聆股份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1049000元),經主人當場宣布由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得標。 二、本案於103年8月5日第一次開標,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1,090,000元整及富聆股份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1,090,000元整為最低,經第一次減價由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減價後為新台幣1,030,000元整為最低標得標。 三、本案於103年8月5日開標最低標廠商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得標,該廠商於103年8月7日來函表示無法繼續簽約而放棄,經機關於103年8月25日簽准,德風聽力科技有限公司將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辦理。本案後續招標方式將依據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8條第2項規定辦理。 四、本案廠商得標後放棄得標、拒不簽約,其原係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決標者,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於103年9月2日辦理第二次比減價,由次低標廠商富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減價,該廠商經減價為新台幣1,030,000元整,且在底價 1,200,000元整以內,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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