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於103年8月14日上午9時30分辦理開標,因對於展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提送之招標文件有疑義,本案開標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規定於開標時請廠商提出說明,並限該廠商至遲於103年8月14日下午15時前補提送資料,並於103年8月14日下午15時另辦理開標作業,本案先予保留決標(未決標)。 二、廠商展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依限補提送資料後,經審查其符合本案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之規定,判定其為合格廠商,且為最低標,因本採購案開標時預算尚未完成補辦程序故保留決標予展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三、本案於103年8月19日簽奉核准補辦預算通過而決標生效。 四、本案: (一)總費用(即投標金額)為「發包工程費」扣除「拆除既有建築物殘值」。 (二)決標原則:以投標金額最低者(但發包工程費不得高於底價)得標。 (三)「拆除既有建築物殘值」低於68,400元為不合格標。故各廠商之標價如下:(發包工程費-拆除既有建築物殘值=標價): (1)展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4,941,635-111,635=4,830,000 (2)新振龍營造有限公司:5,998,462-280,000=5,718,462 (3)承崴營造工程有限公司:5,600,782-100,782=5,500,000 (4)地一營造有限公司:5,299,000-70,000=5,229,000 五、本案業以更正公告更正案名為:「南松市場拆除南區、東區舊有建物及修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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