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於103年7月21日經奉首長核定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取得三家以上之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即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迄至103年7月29日下午17時截標期限止,有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家廠商投標,開標前檢視投標廠商外標封及上網查詢廠商相關紀錄,均屬合格標件亦非不良廠商。 三、103年07月30日上午11時,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改採限制性招標。,經依程序開標審查廠商資格,渠等公司所附相關文件均符合投標須知規定,詳如資格審查表。 四、廠商服務建議書評審:103年8月1日上午09時舉行 (一)評選方式:參考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經機關首長或評審委員過半數決定序位第一者,為本案符合需要之廠商辦理評審作業。 (二)評選結果: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序分3分,序位第1,且得分總平均80分,已達70分合格標準,經全體出席評選委員決定該公司為最符合需要廠商,詳如評選會議記錄及評序(分)彙總表,並按程序於103年8月4日簽報本處權責長官核定在案。 五、議價結果:請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8月6日下午14時到本處議價(議定回饋內容),該公司承諾給付事項如附承諾書,已達機關實際需求,主持人依規定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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