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 (一)部分陶藝家指定特殊規格之展櫃; (二)部分陶藝家追加展出作品或作品固定方式; (三)部分陶藝家要求加釘舊木板材、安置舊門片及搭配舊傢俱以符合所需之展示情境; (四)佈置作品時之配件及輔助工具; (五)配合陶藝家於作品佈展期間追加相關技工:如木工、油漆工、電工及調燈工等; 故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嘉瑪空間設計有限公司」採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契約變更累計金額: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39萬3,840元正;原合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原合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39萬3,840元正,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之核准規定。新增契約項目部分,辦理限制性招標及議價。 四、「嘉瑪空間設計有限公司」第2次減價格後之標價為新臺幣33萬8,000元正,低於本館底價(新臺幣34萬6,000元正),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 五、原契約(案號:YCM1030321-2)金額為新臺幣108萬8,000元正,第一次契約變更(案號:YCM1030529)後金額為新臺幣142萬6,000元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