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採購為未達公告金額第一次之勞務採購,主辦單位(綜合企劃科)業於103年3月18日簽奉 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辦理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本案於103年3月27日截止收件計有4家廠商投標(易圖科技有限公司、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行見股份有限公司、就要創意事業有限公司),於103年3月28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議,並通過資格審查在案。 2.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於103年4月10日召開評審委員會議,本案共有4家參評廠商,經各委員依本採購案評分表評定參與評審廠商序位,並將各委員評分結果填列於評審總表,其評審結果:編號1: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3.6/序位合計值為10;編號2:天行見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6.2/序位合計值為5;編號3:易圖科技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1/序位合計值為15;編號4:就要創意事業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76.8/序位合計值為20;。故編號2天行見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6.2分∕序位合計值為5,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評定「天行見股份有限公司」為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經評審主持人當場宣佈評審結果,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辦理,本案依程序於103.4.16簽奉 核定後,已另函通知各投標廠商評審結果。 4.優勝廠商天行見股份有限公司之報價新台幣$967,000元為固定金額給付,並附額外承諾事項切結書進行議約。 5.於103年4月18日14時00分辦理議約程序,優勝廠商天行見股份有限公司經雙方議定之固定金額給付$967,000元(如服務費用明細表)與廠商額外承諾事項切結書(使用4K等級拍攝畫面佔總影片比例1/2以上,提高後續影片使用廣度)皆納入契約執行,本案預算於103.3.31.業經獲市議會審議通過,得以辦理決標,由主持人宣布決標,並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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