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於103年1月15日經奉首長核定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取得三家以上之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即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迄至103年1月22日下午17時截標期限止,共有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廠商投標,標前檢視投標廠商外標封及上網查詢廠商相關紀錄,均屬合格標件亦非不良廠商。 三、103年1月23日上午10時,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改採限制性招標。經依程序開標審查廠商資格,渠等公司所附相關文件均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四、廠商服務建議書評審:103年1月27日上午10時舉行 (一)評選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第15條第2項規定之序位法及第15條第1項第3款固定價格給付方式辦理評選。 (二)評選結果: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序分5分,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序分10分,以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序位第1,且得分總平均83.9分,已達70分合格標準,經全體出席評選委員決定該公司為最符合需要廠商,詳如評選會議記錄及評序(分)彙總表,並按程序簽報本會權責長官核定在案。 五、議價結果:請領航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1月28日下午14時20分到本處議價(議定回饋內容),該公司承諾給付事項如附承諾書,已達機關實際需求,主持人依規定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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