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屆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02年12月17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或專人方式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指定之場所之廠商3家,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0家,合計本案投標廠商計3家。 2.本案投標廠商計 3 家,經「形式審查」結果合格投標廠商計 3 家。本案採先開價格標方式辦理,本機關得僅對「最低標價」之廠商,進行「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其餘標價廠商之其他實質內容,本機關於開標當場,得暫不予審查。經價格審查結果 3 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 0 家不合格。 3.泰陸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下同)818,000 元整最低,經資格審查符合規定,因報價在底價以內,惟標價低於底價80%,本局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十九、(一)規定計算後,依工程會之「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70%,通知廠商限期(15分鐘內)提出說明(廠商已先行填妥)後,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惟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故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 4.業務單位通知本案決標日期為10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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