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審標結果 一、至截止收件日105年10月17日17時00分止,計1家廠商:東晟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下同)投標。 二、開標前審查:有效標1家,無效標0家。 三、本案於已招標作業簽核奉准並於招標公告載明: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四、本案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投標,承上開辦理限制性招標。 五、開標過程: (一)資格審查:資格合格廠商1家、資格不合格廠商0家。 (二)價格審查:東晟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標價26萬3,000元整,為合格標價。 決標過程/原因 決標過程: 一、依審標結果四,僅一家廠商投標並採議價程序辦理。 二、本案於招標前如上述一之情形,已簽核奉准授權開標主持人擔任底價核定人,開標主持人依授權重新核定底價,並以原核定之底價為底價。 三、東晟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標價26萬3,000元整,高於重新核定之底價,主持人告知廠商有3次減價機會,並請廠商第1次減價。 四、廠商第1次減價為26萬2,000元整,高於重新核定之底價,主持人請廠商第2次減價。 五、廠商第2次減價為26萬1,000元整,高於重新核定之底價,主持人請廠商第3次減價。 六、廠商第3次減價為底價承攬,重新核定之底價為26萬元整。 七、主持人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當場宣布決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