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採購為第一次限制性招標於105年9月19日截止收件計有2家廠商投標廠商(英屬維爾京群島商高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9月20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議,並通過資格審查在案。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及準用最有利標於105年10月6日召開評選委員會議,本案有2家參評廠商,評選結果:編號1:英屬維爾京群島商高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1.8/序位合計值為8,編號2: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2.8/序位合計值為7。故編號2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2.8/序位合計值為7,其序位合計值最低,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且標價合理,無浪費公帑情形,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評定序位第一之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第1名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經評選主持人當場宣佈評選結果,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辦理,本案依程序105.10.17簽奉核定,已另行通知各投標廠商評選結果。 4.優勝廠商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報價新台幣9,000,000元為固定金額給付,回饋承諾事項及調整廠商服務費用明細表二個項目作為議約內容。 5.於105年10月18日16時30分辦理議約程序,優勝廠商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經雙方議定之固定金額給付9,000,000元與回饋承諾事項及調整後廠商服務費用明細表納入契約執行,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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