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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5/09/1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9.52
機關名稱
臺南市立第二幼兒園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第二幼兒園
機關地址
702 臺南市 南區 尊南街55號
聯絡人
郭婉倩
聯絡電話
(06) 2657344
傳真號碼
(06) 261903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2016083001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臺南市立第二幼兒園105年度監視系統設備財物採購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09/07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09/0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58,000元
伍萬捌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58,000元

伍萬捌仟元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南市-南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0785368
 廠商名稱
龍安科技企業社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6482256
 廠商名稱
神眼系統科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過雄街55巷65號4樓
 廠商電話
(07) 7969902
 決標金額
94,800元
肆仟捌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5/09/10 - 105/09/19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4260785
 廠商名稱
福田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37597430
 廠商名稱
上傑科技通訊工程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臺南市立第二幼兒園105年度監視系統設備財物採購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神眼系統科技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4,800元
肆仟捌佰元
  決標金額
94,800元
肆仟捌佰元
  底價金額
153,770元
伍萬參仟柒佰柒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4,800元
肆仟捌佰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龍安科技企業社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23,400元
貳萬參仟肆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福田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49,200元
肆萬玖仟貳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上傑科技通訊工程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35,700元
參萬伍仟柒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09/10
決標公告日期
105/09/12
契約編號
105002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53,770元
伍萬參仟柒佰柒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4,800元
肆仟捌佰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5.9.52
機關名稱:臺南市立第二幼兒園
附加說明
1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得標廠商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已於105年9月8日提出說明,自願提供延長保固18個月,保固期間,應確實提供維護服務,違反者將依採購法第101、102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