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定期彙送

公告日: 105/09/0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5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環境衛生管理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鄭先生/張小姐(如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 29532111 # 4065/1099
傳真號碼
(02) 2951913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5-126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5年度環境資訊LED宣導看板拆移暨固定平臺拆除復原作業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廣告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08/26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08/1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800,000元
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2759188
 廠商名稱
格上廣告興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6539152
 廠商名稱
漢金國際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景平路159巷35弄33號1樓
 廠商電話
(02) 86688493
 決標金額
504,000元
萬零肆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5/08/26 - 106/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43942419
 廠商名稱
堡城國際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5年度環境資訊LED宣導看板拆移暨固定平臺拆除復原作業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漢金國際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04,000元
萬零肆仟元
  決標金額
504,000元
萬零肆仟元
  底價金額
7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04,000元
萬零肆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格上廣告興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20,500元
貳萬零伍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堡城國際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750,000元
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08/26
決標公告日期
105/09/07
契約編號
105-126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7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04,000元
萬零肆仟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15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附加說明
1.本案屆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05年8月25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或專人方式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指定之場所之廠商3家,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0家,合計本案投標廠商計3家。
2.本案投標廠商計3家,經「形式審查」結果合格投標廠商計3家。
3.本案「價格文件審查」為優先審查項目,本機關得僅對「最低標價」之廠商及招標機關認為必要者之廠商(次低標廠商),進行「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審查結果最低標價廠商基本及資格文件符合規定;其餘2家標價廠商之其他實質內容,本機關於開標當場,得暫不予審查。經價格審查結果3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漢金國際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504,000元整最低,經資格、價格審查合格,且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底價為新臺幣768,000元),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情形,主持人當場限時廠商15分鐘內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廠商投標時已附於投標文件中。本機關(經業務單位確認)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態樣」項次五之「機關執行程序」處理方式一規定,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須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5.會後續行審查其餘2家廠商之其他實質內容,審查結果1家廠商「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另1家廠商「堡城國際有限公司」投標廠商聲明書未填妥,不符合招標基本文件審查表第1項次之規定;另檢附之信用資料查覆單,不符合資格文件審查表第2項次之規定,故為不合格標。
6.本案連絡人:鄭先生(環境衛生管理科)電話29532111分機4065/張小姐(秘書室)電話29532111分機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