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採購為第1次限制性招標於105年6月15日下午5:00截標,投標廠商計有2家廠商投標(蓁明企業有限公司、培根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經105年6月16日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會,其資格符合。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及準用最有利標於105年6月24日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其評選結果如下:編號1廠商(蓁明企業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81分、序位合計值12,編號2廠商(培根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平均評分82.8分、序位合計值6。 3.本案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選方式」辦理,其編號2廠商(培根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序位合計值最低,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且標價在預算金額內,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為序位第一之第1名優勝廠商,並取得議價權。。 4.評選會主持人當場宣布評選結果,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點規定,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始生效,本案依程序於105.07.01簽奉核定後,已另函通知投標廠商評選之結果。 5.本案議價減價次數以3次為原則。 6.於105年7月6日11時00分辦理議價,培根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經議價(第2次減價後)標價新台幣4,845,600元(願以底價承包),在底價新台幣4,845,600元整以內,無價格偏低情形,由主持人宣布決標,並辦理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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