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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5/03/1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3.24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防治組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一路367號
聯絡人
廖銘豐
聯絡電話
(07) 3358171
傳真號碼
(07) 3357326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50001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5年苓雅分局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02/17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02/0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497,000元
肆拾玖萬柒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全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4320421
 廠商名稱
鉅暉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9379940
 廠商名稱
昱緯通信器材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86437946
 廠商名稱
億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24514839
 廠商名稱
鼎博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漢口街308號2樓
 廠商電話
(07) 3225939
 決標金額
1,986,000元
玖拾捌萬陸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5/03/08 - 105/08/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5年苓雅分局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鼎博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200
  決標金額
1,986,000元
玖拾捌萬陸仟元
  底價金額
2,300,000元
參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986,000元
玖拾捌萬陸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鉅暉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022,842元
零貳萬貳仟捌佰肆拾貳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昱緯通信器材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358,893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玖拾參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億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225,040元
貳拾貳萬伍仟零肆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02/17
決標公告日期
105/03/10
契約編號
105000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300,000元
參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986,000元
玖拾捌萬陸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13.24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附加說明
四十三、 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工作天)內繳納完畢。得標廠商其原繳納之押標金得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四十五、 簽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工作天)內至本分局辦理契約用印手續,未經機關同意而逾期不辦理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十六、 保固保證金金額,為:■(1)結算總價3% (結算總價不含檢據核銷費用)。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49萬7,000元(未特別列明 則為本採購案之採購金額)(各項目如詳細價目表)。
(三) 本採購保留後續增購權利:(由機關依需要擇一勾選)
■有。本分局得視實際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20萬0,000元,擴充期限至106年3月31日止,合計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469萬7,000元。其原有工項部分,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價金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工項部分,採議價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