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壹.本案為複數決標、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一、北區案於105年1月4日上午開標,全璟營造有限公司報價$2,086,000元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標價偏低恐有不能履約之虞,主持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當場宣布保留決標,並通知廠商於五日內提出合理書面說明後再行審核。 二、本案開標前由業務單位充分討論底價之訂定,訂定底價為$421萬2000元,並經底價核定授權人員核准。 三、全璟營造有限公司於105月1月5日桃市新收字第351050000135號廠商低投標價 理由書提出書面說明,本所依其說明書內容審核,認為該廠商說明無不合理,同意辦理決標。 四、南區案於105年1月20日上午開標,捷晨營造有限公司報價$2,275,900元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標價偏低恐有不能履約之虞,主持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當場宣布保留決標,並通知廠商於五日內提出合理書面說明後再行審核。 五、本案開標前由業務單位充分討論底價之訂定,訂定底價為$382萬5000元,並經底價核定授權人員核准。 六、捷晨營造有限公司於105月1月21日捷字第(105)0121號函提出書面說明,本所依其說明書內容審核及審視承攬本所104年除草標案,其施工機具及人力物料充足且配合度高,皆能完成履約品質,認為該廠商說明無不合理,同意 辦理決標。 七、北區擴充金額:至預算金額(新台幣 4,680,000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標餘款部份為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以契約履約期限或契約擴充金額達預算金額(新台幣 4,680,000 元)兩者先至為止。 南區擴充金額:至預算金額(新台幣 4,250,000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標餘款部份為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以契約履約期限或契約擴充金額達預算金額(新台幣 4,250,000 元)兩者先至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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