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決標金額 |
3,388,000元
參佰參拾捌萬捌仟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 一、本案與廠商訂立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契約總價金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38萬8,000元整(含稅),並採固定服務費用決標,契約價金之結算方式為「以契約中所列3項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預估數量(如投標須知附件1「需求書」第六點)僅供參考,廠商不得要求全部執行。 二、本採購案供餐價格為早餐(數量約1萬5,400份):新臺幣60元/人、午餐(數量約1萬5,400份):新臺幣80元/人、晚餐(數量約1萬5,400份):新臺幣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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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一、依據投標須知第32點規定:「本採購:不訂底價,理由為採固定服務費用決標(依需求書所訂服務費用決標,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本採購案供餐價格為早餐:60元/人、午餐:80元/人、晚餐:80元/人)。」 二、依投標須知第57點(十)規定:本案與廠商訂立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契約總價金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38萬8,000元整(含稅),並採固定服務費用決標,契約價金之結算方式為「以契約中所列3項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另本署廉政研習中心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總價金上限金額新臺幣338萬8,000元整(含稅)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三、本案經本署需求單位綜合規劃組(廉政研習中心)於105年1月6日上午10時召開評選會議,評選結果於105年1月11日簽奉本署署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合歡野營有限公司」為序位第1且平均總分高於80分之廠商,得進行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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