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第3條之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二、本案投標廠商有1家「金采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投標廠商未達3家,於104年12月1日簽奉核准,若投標廠商未達3家,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 式辦理。 三、開標結果「金采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報價為212,000元,未進入本大隊核定底價,該公司第1次減價金額206,400未進入本大隊核定底價,第2次減價金額為204,800元亦未進入,第3次減價金額為204,000元,進入核定底價以內,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予「金采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案於105年1月13日由主持人重啟底價封宣佈底價204,000元,依採購法52條第 1項第1 款規定,決標予「金采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並製作成決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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