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標廠商對本案所用器材、設備(包含鋼骨基座防鏽保養)之功能,並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完全免費保固五年維護管理;承商於驗收時須檢附設備原廠或代理商保固證明或切結文件。 1.模組及電源供應器均須為台灣品牌。 2.字幕機及箱體全機組設備應保固五年(保固期內完全免費維修)。 3.電腦主機規格:共2組包含2組24吋液晶銀幕(箱體及辦公室各一組)。 4.現有整座鋼骨基座保留:並應於更新箱體同時,進行必要之防鏽處理與上漆 (顏色與現有相同),並於保固期5年內應密切注意鋼骨基座之狀況及安全, 如有安全之虞應反映回報。 5.顯示幕上方應加裝不銹鋼遮陽(雨)罩,避免長期日照雨淋,寬度尺寸與箱體一致。 6.加裝避免雷擊設施,防止因雷擊而損壞(如遇雷擊損壞保固期內廠商仍應免費修復)。 7.箱體外框上方應加裝本機關首長之職稱與姓名及歡迎詞之字體(請比照現有規格、顏2二.保固事項:應包含字幕機顯示器正常運作及箱體內外框無異常,且故障原因除機件老舊正常損壞外,應包含天災及不可抗力因素之損壞,廠商均應負完全免費維修之責(顏色、字樣製作及圖樣請現場勘查比照製作)。 三.本案決標日起23個日曆天(放本採購標的物應於105年2月3日前完工並驗收,以 因應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可開始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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