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決標金額 |
678,000元
陸拾柒萬捌仟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土地租金、權利金及變動權利金: (一)土地租金: 1.標的土地租金採固定率,土地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百分之四十為土地年租金繳納金額。 2.決標次日起14日內向機關繳清第一年土地年租,逾越期限視同放棄,由機關通知次標者議價。次年土地年租於次年開始前15日內向機關繳清;若逾期繳納土地年租或繳納不足時,廠商按應繳土地年租總額之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依逾期天數計算之,逾1個月未繳者,則終止合約。 3.土地年租若不足1年時,依比例(一年以365 日計算)收取。 (二)權利金:按廠商得標費率13%計收。 1.權利金算式:基礎金額(銷售額-進項總金額-營業稅額)*廠商得標費率。 2.本案以每期之基礎金額計算收取權利金,權利金應於營業稅申報當月之25日前繳納,廠商並應檢附當期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其他足資佐證相關營業收支之文件)送達機關,以作為權利金繳納之依據。另廠商負擔污水代操作處理分攤費、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分攤費元及消防設備安全檢查申報分攤費。但考量廠商需整地、修繕及營運事項準備階段,權利金決標次日起6月後開始計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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