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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4/10/1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32
機關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聯絡人
楊清翔
聯絡電話
(03) 5319756 # 222
傳真號碼
(03) 532483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4054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公共藝術「迎風」鋼架除銹油漆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3 油漆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4/09/30 17:00
原公告日期
104/09/1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竹市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4083052
 廠商名稱
均嘉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中正西路327號
 廠商電話
(03) 5530876
 決標金額
1,557,675元
伍拾伍萬柒仟陸佰柒拾伍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4/10/08 - 104/11/3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5212831
 廠商名稱
晶得意土木包工業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41090949
 廠商名稱
日榮工程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86108206
 廠商名稱
奇欣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公共藝術「迎風」鋼架除銹油漆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均嘉工程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1,557,675元
伍拾伍萬柒仟陸佰柒拾伍元
  底價金額
2,100,000元
壹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557,675元
伍拾伍萬柒仟陸佰柒拾伍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晶得意土木包工業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日榮工程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776,503元
柒拾柒萬陸仟伍佰零參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奇欣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980,000元
玖拾捌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4/10/08
決標公告日期
104/10/12
契約編號
104054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2,100,000元
壹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557,675元
伍拾伍萬柒仟陸佰柒拾伍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8.32
機關名稱:新竹市文化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計4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4家,審標結果4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均嘉工程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155萬7,675元整,為最低標廠商,其報價為底價之74.18%,低於底價80%,因該總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最低標廠商應於機關通知5日內提出說明。
二、最低標廠商於104.10.02提出書面說明,經業務單位評估結果:最低標提出之說明尚非完全合理,通知最低標於五日內提出差額保證金,繳妥後再行決標予該最低標,本局業已於104.10.05通知最低標繳納差額保證金,現最低標已於104.10.08提出差額保證金新台幣12萬2,325元整,爰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之執行程序規定於104.10.08照價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