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至收件截止時間前,計有建興印刷所1家廠商投標,依投標須知第14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經審查資格符合。 二、評選過程:(一)10時30分召開評選會,由廠商進行企劃書簡報10分鐘,答詢10分鐘,出席之4位評選委員依評選評分表項次逐一評分,加總後轉換為序位, 再將序位加總後轉換為名次。(二)統計評審委員評分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第1 項第3款規定、且經評審委員過半數決定,主持人宣布評選結果:由序位第一之建興印刷所為最符需要廠商。(三)評審會議紀錄及評選結果循行程序核定最符需要廠商為建興印刷所後,預定與廠商104年4月24日上午10時辦理議價。 三、議價及決標:(一)依政府採購法第46條及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於議價前參考廠商之報價後訂定底價,並約定減價次數為三次。(二)建興印刷所投標標價清單報價新臺幣(以下同)524,822元整,經第一次減價報價524,000元、第二次減價報價523,500未進入底價。第三次減價廠商書寫:以底價承包,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本案決標。(底價為517,8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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