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資料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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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日期 |
1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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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日期 |
1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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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現況 |
全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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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編號 |
104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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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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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13,841,500元
壹仟參佰捌拾肆萬壹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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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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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 |
13,841,500元
壹仟參佰捌拾肆萬壹仟伍佰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本案係以每個水桶單價決標,預計履約之水桶數量為145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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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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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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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財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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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執行機關 |
機關代碼:3.80.17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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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1.因桃園市水情嚴峻,104年3月19日旱災中央應變中心公布自104年4月1日起新北市(板新、林口)及桃園市實施第三階段限水措施(供5天停2天),另依本府104年3月20日「桃園市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由本局辦理水桶採購,自104年3月21日開始進行採購水桶訪價及尋找廠商,考量消防局水車注水時間,採購之水桶須於104年3月29日完成定點設置,因時間緊迫、採購品項數量多、分散各里等因素,且緊急提供本市市民停水時間之用水需求確有其必要性,爰以緊急採購方式辦理。 2.本案係為維護民眾停水時間之用水需求,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預估採購並設置1457個水桶於本市各里。 3.本案因旱災所需,未及於年初即編列預算,故於未經立法程序前辦理保留決標,俟104年4月13日簽准災害準備金支應,始完成預算立法程序及辦理決標作業。 4.決標方式採分數量複數決標最低標,每投標廠商可供應之數量上、下限分別為1457個及600個水桶,並於報價時一併列明可供應之數量。 5.廠商如認為本局就本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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