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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4/04/2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
機關地址
426 臺中市 新社區 華豐街137-1號
聯絡人
張家維
聯絡電話
(04) 25814625 # 532223
傳真號碼
(04) 2581637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4-116104016610013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阿里山營區電力改善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電力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4/03/12 09:30
原公告日期
104/03/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84,639元
捌萬肆仟陸佰參拾玖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嘉義縣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嘉義縣-阿里山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單位已有自製採購契約,其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3816762
 廠商名稱
新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何福里寧夏東二街25號4樓之1
 廠商電話
(04) 23166598
 決標金額
331,000元
參萬壹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4/04/16 - 104/05/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3022702
 廠商名稱
明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8090208
 廠商名稱
能量機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阿里山營區電力改善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新暐科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331,000元
參萬壹仟元
  底價金額
417,200元
壹萬柒仟貳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31,000元
參萬壹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明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437,000元
參萬柒仟元
  未得標原因
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能量機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426,000元
貳萬陸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4/03/24
決標公告日期
104/04/22
契約編號
104-116104016610013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417,200元
壹萬柒仟貳佰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331,000元
參萬壹仟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其他:廠商填具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5.47
機關名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附加說明
1.本案施工地區為嘉義縣阿里山鄉,依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8.31工程企專字第09800387310號函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符合原民法施行細則第9條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下稱原住民廠商)無法承包之情形外,應由原住民廠商(依原民法第8條規定,係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參標,且廠商資格審查合格且進入底價,則依規定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本案因無原住民廠商參標,故無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之適用情形。
2.最低標廠商於3月13日16時34分電傳提出說明,經申購單位審查認為其說明合理,依採購法第58條執行程序第4項第1款,「最低標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故本案於3月24日決標予新暐科技有限公司。
3.經審查明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檢附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及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證明文件,故主持人當場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列為不合格標,餘1家廠商屬非最低標廠商,故不列為決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