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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3/12/2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3.3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民權東路6段101號
聯絡人
劉柄宏
聯絡電話
(02) 27909716 # 1105
傳真號碼
(02) 8792478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NPD10404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本分局暨各所隊104年至105年度列管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與駐地監視系統各項設備採購(預約式)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3/12/10 10:00
原公告日期
103/11/2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214,400元
貳拾壹萬肆仟肆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內湖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5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3121382
 廠商名稱
兆鴻數位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南京西路1-1號6樓A室
 廠商電話
(02) 28236876
 決標金額
505,676元
萬零伍仟陸佰柒拾陸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4/01/01 - 105/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6665997
 廠商名稱
金湯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3923370
 廠商名稱
台灣南下電子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97321675
 廠商名稱
博中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5
 廠商代碼
16705974
 廠商名稱
金翔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
 單位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兆鴻數位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505,676元
萬零伍仟陸佰柒拾陸元
  底價金額
969,785元
陸萬玖仟柒佰捌拾伍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505,676元
萬零伍仟陸佰柒拾陸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金湯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844,886元
肆萬肆仟捌佰捌拾陸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台灣南下電子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99,451元
玖萬玖仟肆佰伍拾壹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金翔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96,231元
玖萬陸仟貳佰參拾壹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4
  未得標廠商
博中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091,906元
零玖萬壹仟玖佰零陸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3/12/24
決標公告日期
103/12/26
執行現況
全案已決標
契約編號
NPD10404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969,785元
陸萬玖仟柒佰捌拾伍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05,676元
萬零伍仟陸佰柒拾陸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參照本分局103年度經常維修之零件完成臚列各項零件項目及數量。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3.35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附加說明
本案於截止收件前計有博中實業有限公司、金翔鶴股份有限公司、兆鴻數位有限公司、金湯科技有限公司及台灣南下電子有限公司等5家廠商參加投標,經審標結果博中實業有限公司等5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而後續開價格標,博中實業有限公司新臺幣(以下同)109萬1,906元、金翔鶴股份有限公司99萬6,231元、兆鴻數位有限公司50萬5,676元、金湯科技有限公司84萬4,886元、台灣南下電子有限公司99萬9,451元,由兆鴻數位有限公司50萬5,676元標價最低,惟該廠商報價低於本案核定底價百分之70,由主持人當場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第11項及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80%案件之執行程序等規定宣布保留決標,並要求該廠商於3日內(12月12日17時前)提出書面說明,最低投標價廠商「兆鴻數位有限公司」已於限期內遞交「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經需求單位審酌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結果,廠商投標價50萬5,676元尚屬合理範圍內,亦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等疑慮,擬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機關執行程序一,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由需求單位(民防組)簽奉 鈞長核可在案,並依招標文件規定函請其他4家合格標廠商於12月24日10時出席本案開決標會議,以依序徵詢其他合格標廠商有無意願按決標價承攬,併列為得標廠商之一;本案於103年12月24日上午10時,假本分局4樓小會議室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保留決標之開決標會議,由陳副分局長慶同主持開標,並請督察組、會計室派員監辦,其中金湯科技有限公司及台灣南下電子有限公司等2家投標廠商未派員出席,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外,另博中實業有限公司、金翔鶴股份有限公司、兆鴻數位有限公司等3家投標廠商有派員到場,經依序徵詢有到場之第三低標價廠商金翔鶴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以書面表示不減價,接續徵詢第四低標價廠商博中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亦以書面表示不減價,由本案主持人當場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廠商「兆鴻數位有限公司」以報價50萬5,676元進入本分局核定底價96萬9,785元,本案照價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