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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103/12/15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
胡麗娟
聯絡電話
(02) 27877848
傳真號碼
(02) 2653130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4TFDA-S-51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04年度「財產火災保險及附加險投保」案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3/11/28 10:00
原公告日期
103/11/1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13,429元
壹萬參仟肆佰貳拾玖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新北市-三峽區,桃園縣-全區,臺中市-全區,高雄市-全區,花蓮縣-全區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03110001
 廠商名稱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建安里忠孝東路4段219號12樓
 廠商電話
(02) 27765567
 決標金額
120,605元
貳萬零陸佰零伍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4/01/01 - 105/01/0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295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3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3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03557115
 廠商名稱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80349122
 廠商名稱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03336704
 廠商名稱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4年度「財產火災保險及附加險投保」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120,605元
貳萬零陸佰零伍元
  底價金額
185,000元
捌萬伍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20,605元
貳萬零陸佰零伍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72,784元
柒萬貳仟柒佰捌拾肆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68,149元
陸萬捌仟壹佰肆拾玖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77,857元
柒萬柒仟捌佰伍拾柒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3/12/02
決標公告日期
103/12/15
契約編號
104TFDA-S-51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85,000元
捌萬伍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20,605元
貳萬零陸佰零伍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2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附加說明
1.本案於103年11月28日開標以「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120,605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檢討底價無偏高情形,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規定,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廠商「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限提出標價偏低說明,經請購單位審查表示略以,據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說明,其係參考本署近年平均損失紀錄良好,依損失率及市場狀況訂出標價,並按函送金管會備查之費率,以無附加費用之基礎計算,經審查其說明尚屬合理,無降低品質及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建請同意由「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本案並於103年12月2日經簽奉 核准,同意以新台幣120,605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新台幣185,000元整(比率為65.19%),決標予「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囿於系統設計履約期限應自104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05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