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採購金額為未達公告金額之第1次公開招標,主辦單位(都市開發處)業於100.3.14簽奉 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辦理,屆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廠商企劃書,准予同意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在案。 2.本案於100.3.21.17:30截止收件,投標廠商有 2 家(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桔子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100年3月22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議,並通過資格審查在案。 3.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暨第3條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於100年3月23日召開評審會議,評審結果:各出席評選委員所核給各參與評選廠商之序位加總合計後為總序位,評選結果:序位第1位為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序位為6,得分加總平均84.2分;序位第2位為桔子公關顧問有限公司,總序位為9,得分加總平均83分。以上 2家所得平均總分皆超過75分,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評審結果總序位最低,且經評審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為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佈之『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辦理,本案100.3.24依程序已簽 奉核定,並另行通知投標廠商評審結果。 4.本案100.3.30簽奉 核准通知廠商辦理議價,本次議價以 3 次為原則。 5.於100年4月1日14時00分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減價 2 次後)標價$238,600 元整 (願以底價承做),在底價($238,600 元整)以內並無標價偏低情形,由主持人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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