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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0/01/1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2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
單位名稱
改良利用課
機關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民生路168號3,4樓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 23025353 # 1808
傳真號碼
(04) 2301272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991217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99-100年度國有土地網狀圍籬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099/12/17 10:00
原公告日期
099/12/0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中市-全區,彰化縣-全區,南投縣-全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2929405
 廠商名稱
瑞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27 臺中市 潭子區 圓通南路81巷7號
 廠商電話
(04) 24365061
 決標金額
1,502,820元
伍拾萬零貳仟捌佰貳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OC)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099/12/29 - 100/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41678618
 廠商名稱
東進鋼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2787519
 廠商名稱
億鑫不34F50鋼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70617149
 廠商名稱
詠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99-100年度國有土地網狀圍籬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瑞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2178
  決標金額
1,502,820元
伍拾萬零貳仟捌佰貳拾元
  底價金額
1,999,404元
玖拾玖萬玖仟肆佰零肆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OC)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502,820元
伍拾萬零貳仟捌佰貳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東進鋼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099,592元
零玖萬玖仟伍佰玖拾貳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億鑫不34F50鋼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633,500元
陸拾參萬參仟伍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詠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524,600元
伍拾貳萬肆仟陸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099/12/28
決標公告日期
100/01/13
契約編號
99121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999,404元
玖拾玖萬玖仟肆佰零肆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502,820元
伍拾萬零貳仟捌佰貳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2
機關名稱: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性質為開口契約,採單價決標。
1.本案計有東進鋼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億鑫不銹鋼有限公司、詠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瑞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4家廠商參加投標,審標結果,均為合格標。開標結果,以瑞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報價每公尺新台幣690元整最低,惟低於底價80%但在底價70%以上(本處底價918元整),爰由主持人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99年4月29日修正訂頒之「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4項規定,請最低標廠商於5日內提出說明,並當場宣布本案保留決標。
2.嗣經瑞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12月17日本處規定期限內(民國99年12月21日下午5時前)以傳真方式就「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事項及執行原則:(1)標價為何偏低;(2)以該標價承作,不會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規定事項,以傳真方式提出書面說明。復經本處召開會議研商結果,該公司所提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但如最低標廠商繳交差額保證金即可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疑慮。案經瑞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於99年12月21日完成繳納差額保證金竣事,並經99年12月28日簽奉處長核定,故本案依規決標予該公司,併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