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採購為第一次限制性招標於102年5月1日截止收件計有5家廠商投標廠商(總編輯影像工作室有限公司、八藝傳播有限公司、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優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祿壽電影有限公司),於102年5月2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議,並通過資格審查在案。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及準用最有利標於102年5月10日召開評選委員會議,本案共有5家參評廠商,經各委員依本採購案評分表評定參與評選廠商序位,並將各委員評分結果填列於評選總表,其評選結果:編號1總編輯影像工作室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0.83/序位合計值為15(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得分合計147分/評選評比表第2項);編號2八藝傳播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1.83/序位合計值為15(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得分合計151分/評選評比表第2項);編號3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86.17/序位合計值為6;編號4優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76.83/序位合計值為28;編號5福祿壽電影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為75.83/序位合計值為26。故編號3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序位第一之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為第1名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約權。 3.經評選主持人當場宣佈評選結果,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辦理,本案依程序於102.5.20簽奉 核定後,已另行通知各投標廠商評選結果。 4.優勝廠商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之報價新台幣3,500,000元為固定金額給付,並附額外承諾事項切結書進行議約。 5.於102年5月22日11時00分辦理議約程序,優勝廠商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經雙方議定之固定金額給付 3,500,000元(如服務費用明細表)與廠商額外承諾事項切結書皆納入契約執行,由主持人宣布決標,並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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