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標案名稱:高雄市鼓山區壽山國民小學101年度校園水溝蓋 增置環保防蚊防臭密板。 二、採購標的為: 財物;其性質為:定製。 三、本採購屬: 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四、本採購: 非共同供應契約。 五、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六、本採購為:未分批辦理。 七、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敘明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2 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採購: 非以統包辦理招標。 九、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十、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十一、招標文件如有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之情形,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 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十二、投標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十三、投標文件須於101年05月30日10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本校總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