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本案於本(102)年3月13日上午10時整開標結果力櫥倉儲設備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20萬9,001元整、大衛龍企業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6萬9,800元整、詠原企業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4萬7,000元整、曄隆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4萬7,000元整、北昕企業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5萬7,500元整、育賢教材用品社報價為新臺幣19萬5,000元整、吉維那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9萬4,600元整,其中最低價共有2家廠商(均未出席),詠原企業有限公司及曄隆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標價同為新臺幣14萬7,000元整且在本署底價18萬3,600元之內,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4條第2項規定「兩標總價相同且均在底價之內同為最低標時,應由該等廠商比減價格1次,以低價者決標」。 經電話通知該2廠商於102年3月14日上午10時整假本署第2辦公室2樓會議室辦理比減價,減價結果詠原企業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3萬5,000元整、曄隆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報價為新臺幣13萬3,500元整,其中以曄隆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最低,其報價低於本署底價百分之八十,經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執行程序項次二衡量廠商報價尚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由曄隆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決標金額新臺幣13萬3,500萬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