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暨該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辦理。 2.本案第1次至第3次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第1次及第3次招標皆因無投標廠商宣佈流標,爰業務單位(綜合企劃科)於101年6月13日簽准改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採限制性招標邀請城都國際開發規劃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黃苑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綠波國際環境設計有限公司、九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昕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比(議)價,於101年6月14日函請上開5家廠商於6月21日17時30分前提送相關投標書件至本局(廠商資格證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估價明細表、印模單、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履行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於截止期限時僅城都國際開發規劃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未提送,經洽該公司表示無投標意願,其餘4家廠商皆於期限內檢附相關書件,先予敘明。 3.又業務單位(綜合企劃科)於101.07.03簽奉核准請綠波國際環境設計有限公司、昕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九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黃苑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及該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函該4家廠商辦理比(議)價事宜;另經檢核上開公司所送資料符合投標廠商資格條件,比(議)價當日擬不另行資格審查作業在案。 4.依本案比(議)價說明書二十六(一)標價以投標廠商101年6月21日17時30分前提送至本機關之估價明細表中文大寫總價為準,並開啟底價封進行比(議)價作業辦理本次比議價程序。 5.於101年07月12日14:30辦理比(議)價,經昕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經減價(第1次減價)1,650,000元整最低,且在底價1,722,600元整以內,由主持人宣布決標,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