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案於本(101)年4月25日上午10時假本署第2辦公室2樓會議室辦理公開取得企劃書第1階段廠商資格審查作業,計有四季皮件有限公司、泉成百貨有限公司等2家廠商參加投標;審標結果,廠商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當場即將廠商所送企劃書送由替代役訓練班進行評審作業。 二、經於本(101)年5月3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署第1辦公室2樓會議室舉行評審委員會議結果:四季皮件有限公司總評分最高,且經評審委員會過半數之決議為第1符合需要廠商,並將評審結果簽陳機關首長核定在案。 三、本採購係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評審及決標,依第2階段評審結果,於本(101)年5月11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署第2辦公室2樓會議室與四季皮件有限公司辦理議價,議價結果四季皮件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29萬4,000元,未進入本署所定底價,經2次減價後書面表示願依底價承作,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由四季皮件有限公司得標,決標金額新台幣28萬9,300元整。 評審委員黃忠和 職業:公.吳岳秀 職業:公.蘇進烱 職業:公.蕭順裕 職業:公. 黃英倫職業:公.楊惟政職業:公.黃汝銘職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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