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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01/03/0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2
機關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聯絡人
朱方豪
聯絡電話
(02) 25363001 # 8135
傳真號碼
(02) 2511897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B01A00033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倉庫廢棄物清運工作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1/02/24 16:00
原公告日期
101/02/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51,615元
伍萬壹仟陸佰壹拾伍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70445580
 廠商名稱
千造環保興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致遠一路2段127號2樓
 廠商電話
(02) 28908881 # 2
 決標金額
786,450元
捌萬陸仟肆佰伍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OC)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1/03/19 - 102/12/25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8009235
 廠商名稱
萬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31090408
 廠商名稱
福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86279411
 廠商名稱
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倉庫廢棄物清運工作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千造環保興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786,450元
捌萬陸仟肆佰伍拾元
  底價金額
923,997元
貳萬參仟玖佰玖拾柒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OC)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786,450元
捌萬陸仟肆佰伍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萬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895,020元
玖萬伍仟零貳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福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24,210元
貳萬肆仟貳佰壹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50,460元
伍萬零肆佰陸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1/02/24
決標公告日期
101/03/02
契約編號
B01A0003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923,997元
貳萬參仟玖佰玖拾柒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786,450元
捌萬陸仟肆佰伍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62
機關名稱: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採總價決標但以單價簽約,其實際底價為923,997元,實際決標金額為786,450元。
2.本案履約期限: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本機關通報期間自(通知開工日)至(102年12月15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本公告履約起迄日為預估值。